“服务领域进一步扩宽,执业标准得以统一,社会公信力大幅提升。”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负责人近日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用这句话概括了近一年多来司法鉴定行业的发展变化。
据介绍,自2012年4月司法部召开全国司法鉴定管理工作会议以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切实做好司法鉴定管理工作,司法鉴定行业转型升级速度明显加快。
拓宽司法鉴定服务领域
全国会议后,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大力加强司法鉴定机构和队伍建设,着眼于诉讼活动和人民群众的实际需要,从发展规模、布局结构、资源配置和资质建设等方面进行规划、指导,不断提高司法鉴定机构运行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国家级司法鉴定机构遴选委员会对2010年遴选出的十家国家级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了复审,以评促建,积极推动国家司法鉴定机构建设和发展。”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负责人说,通过发挥国家级司法鉴定机构引领和示范作用,加强高资质、高水平司法鉴定机构建设。
为加强司法鉴定人业务能力建设,各级司法鉴定管理机关通过完善岗前培训、转岗培训、在岗学习和继续教育制度,加大对司法鉴定人教育培训力度,完善司法鉴定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评审制度和司法鉴定人助理制度,加强司法鉴定行业高层次人才和后备人才培养,司法鉴定队伍的鉴定能力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从司法实践来看,司法鉴定制度的功能作用日益凸显。”这位负责人举例说,法医、物证和声像资料不仅在保障诉讼活动顺利进行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而且在保险、交通事故处理等非诉讼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与此同时,知识产权、建设工程等其他类鉴定事项稳步发展,日益成为司法活动不可或缺的部分。
统一司法鉴定执业标准
这名负责人告诉记者,技术标准不统一是制约司法鉴定行业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全国会议后,司法行政机关推进司法鉴定标准化工作速度加快,取得积极进展。
司法部联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出台统一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为规范法医类司法鉴定执业活动奠定了基础。该标准将于2014年1月1日起实施。
“我们还建立形成以3年为周期,立项、研制、颁布滚动发展工作机制,组织动员全行业力量开展技术规范研制。”该负责人介绍说,现已分两批颁布33项司法鉴定技术规范,还有60项已经立项研制。
按照25个部门联合印发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细则(试行)》,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积极开展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工作,提高司法鉴定管理和执业水平。
这名负责人还透露,由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牵头的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司法鉴定关键技术研究》已成功立项并正式实施,将重点对司法鉴定行业急需的一系列关键技术进行重点攻关。
提升司法鉴定社会公信
社会公信力是司法鉴定的生命线,全国会议以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综合运用行政和技术手段,多管齐下加强司法鉴定质量建设和管理,有力提升了社会公信力。
为全面推进司法鉴定机构认证认可工作,在试点基础上,司法部会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颁布《关于全面推进司法鉴定机构认证认可工作的通知》,统一部署全面推进司法鉴定机构认证认可工作,明确工作要求。
据介绍,目前,全国已有15个省(市)司法厅和省质监局共同制定司法鉴定机构工作认证认可工作方案,一大批司法鉴定机构已经建立起质量管理体系,一批资质较好,具备条件的机构已经申报认可和进行国家级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
“我们还认真组织开展了年度司法鉴定机构能力验证活动。”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负责人说,年度能力验证活动已经连续开展8年,2013年度的能力验证项目达到21项,涵盖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等鉴定事项和交通事故、电子数据等实践大量适用的新兴鉴定事项,1548家司法鉴定机构参加3872项能力验证项目。
此外,在全国会议后,各地加大了对司法鉴定质量的监督和检查。山东、安徽、江苏等地以集中测评方式对司法鉴定机构进行能力评价;北京、浙江等地积极开展司法鉴定文书评查;广东开展飞行检查试点,对全省28家从事酒精检测的鉴定机构逐一进行能力测试和评价。
“从能力验证的结果看,司法鉴定行业整体水平持续提高。”这名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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