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电子数据?
电子数据是基于计算机应用和通信等电子化技术手段形成的信息数据,包括以电子形式存储、处理、传输、表达的静态数据和动态数据,它是无形的、高科技的、易破坏的、表现形式多样的,简单来说电子数据是案件发生过程中形成的,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数据,如手机、电脑中存储的即时通信、文档、图片等数据。
什么是电子数据鉴定?
电子数据鉴定是指鉴定人运用信息科学技术和专门知识,对电子数据的存在性、真实性、功能性、相似性等专门性的问题进行检验分析鉴别并判断并提出鉴定意见的活动。
云电将为您深入揭示司法鉴定工作的开展方式,详细阐述其流程步骤。接下来,本文将为您全面介绍电子数据司法鉴定的具体流程。
司法鉴定的委托
1.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鉴定材料包括:手机、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u盘、硬盘、光盘、SD卡、CF卡、磁带、存储卡、存储芯片、考勤机、打鱼机、服务器等有可能存储电子数据的设备,移动终端、存储介质、服务器、网络数据、云数据、物联网设备、电子文档、即时通信、电子邮件、数据库、智能移动终端应用程序、软件(包含源代码)、计算机信息系统、破坏性程序等。
3.委托方若为办案机关、行政机关、仲裁机构,委托方需要提供盖有公章的《鉴定聘请书》或《鉴定委托书》以及证件复印件(警官证、工作证等原件核对退还)等相关材料。
司法鉴定的受理
1.鉴定机构核对委托人的身份信息,审核委托鉴定事项是否明确、用途和要求是否合法、是否属于本鉴定机构的业务范围、鉴定材料是否能够满足鉴定需要、是否属于重新鉴定等。
2.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收到委托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于复杂、疑难或者特殊鉴定事项的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可以与委托人协商决定受理的时间。
3.司法鉴定机构决定受理鉴定委托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书》、《司法鉴定风险告知书》、《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司法鉴定受理通知书》。(司法鉴定委托书应当载明鉴定时限、鉴定事项、鉴定方法、鉴定费用的收取标准、鉴定意见书的送达方式、需要退还的鉴定材料及退还方式等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司法鉴定的实施
1.司法鉴定机构受理鉴定委托后,应当指定本机构具有该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2.司法鉴定机构对同一鉴定事项,应当指定或者选择两名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对复杂、疑难或者特殊鉴定事项,可以指定或者选择多名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3.司法鉴定人在执业活动中应当依照有关诉讼法律和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规定实行回避。
4,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如遇特殊情况,以双方约定的鉴定时限为准)
司法鉴定意见书的出具
1.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应当按照统一规定的文本格式制作司法鉴定意见书,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有统一固定格式。
2.司法鉴定意见书应当由司法鉴定人签名。
3.司法鉴定意见书应当加盖司法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专用章。
4.司法鉴定意见书需由司法鉴定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生成唯一二维码,二维码需标注于鉴定意见书正文每页右上角。
5.委托人对鉴定过程、鉴定意见提出询问的,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应当给予解释或者说明。
6.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将司法鉴定意见书以及有关资料整理立卷、归档保管。
湖南云电司法鉴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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