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否知否? 关于电子证据司法鉴定在侦查起诉阶段的使用经验

发布日期: 2019-01-24 10:58

电子数据释义:

电子数据就是以数字化形式储存的证据,比如提取涉案人员的通话记录和聊天记录,从电脑、手机等各种存储介质里提取的软件数据等等,包括图片、文字、软件程序,此外还有调取支付宝、微信等支付平台的账目信息、转账记录等。现如今的信息化社会,可以说任何的人、任何的案件都离不开电子数据,电子证据也作为很多案件的突破口,为侦查员指明了方向。


知否知否? 关于电子证据司法鉴定在侦查起诉阶段的使用经验

电子数据




本文主要目的在于区别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与传统司法鉴定的区别,从技术原理以及法理上解释电子证据如何在侦查办案的过程中使用。



对电子证据法律属性的正确认识直接关系到对电子证据的收集和认证。

笔者认为,证据种类是立法者依据各证据材料的特点,分析各证据材料对待证事实的证明作用,结合证据材料的表现形式,而在立法上对各种证据材料所确定的类别。从形式上讲是根据各证据材料外在的表现形式,而实质上,则是依据各证据材料所表现出来的对待证事实起证明作用的内在特征。
    因此,单纯地将电子证据划归为物证、书证或者视听资料,只不过是认识到电子证据在某一场合下所体现出来的某些特征,并不能反映电子证据的全部,因此是不妥的。

笔者认为,从接绳记事到纸张记录再到电子储存,起变化的是记录载体由绳索到纸张再到电磁物质的变化。 而从证据学角度讲,纸张在不同情况下既可以作为书证也可以作为物证出现,这与电磁载体的多种属性本质上是一样,只不过电磁载体还可以作为视听资料出现而已。

因此,电子证据不是一种独立的证据类型,而是电子物证、电子书证、电子视听资料的混合体,在收集和认证该类证据时,应立足于这一点。

在传统司法鉴定意见书中,通常会将一些定性的量,如:数量,微量等定性的数据展示出来,伤残几级,法官可以直观的通过该意见书来审判。

然而电子证据司法鉴定意见书是有区别于传统司法鉴定意见书的,其原因在于电子证据的外在表现形式。电子数据鉴定意见书事实上分为纸质文档和电子文件两个部分,纸质文档展示的是整个检材的数据提取过程以及汇总,然而真实能够给办案机关作为实质性参考的是鉴定意见书附带的电子文件。所以造成了一个问题,很多公检法办案人员拿到了鉴定意见书,由于电子数据提取过程的专业性,发现大部分都看不懂,即使看懂了也没有找到结论性的判定。

笔者认为,电子证据应该采取相对排除的规则。首先,电子证据是人们从事某种活动留下的电子痕迹,这种痕迹具有客观性,能够客观反映案发当时的情况。比如,一些毒品犯罪案件中,被告人被当场查获大量毒品,但是拒绝交代上家(毒品来源)和下家(毒品拟销售对象),侦查机关通过调取被告人的短信、微信聊天记录,发现被告人与上下家均有明确表达贩卖的意思表示,这样的电子证据具有客观性,是当时被告人从事犯罪活动所留下的电子痕迹。

其次,电子证据具有书证和物证相类似的属性,均属于实物类证据。书证和物证都是行为留下的书面和实物痕迹,而电子证据留下的是电子痕迹,都是客观性的痕迹,只是表现形式不同而已。

比如,电子邮件与书面信件,只是表现形式不同而已,二者对案件事实的证明作用在本质上没有差异。当今已经没有多少人还用书面信件联络了,因时代的发展而由电子邮件代替了传统的书面信件。同样,书面合同与电子合同在民事法律上已经获得了同等的法律地位和效力。正因为如此,所以才有了将电子证据视为“新书证”的“新书证说”。

云电鉴定

笔者曾在公安系统内工作多年,通过自身经办的案件以及所积累的经验在此做一些分享说明:

在办理一起传销案件中,对于整个案件数据库的鉴定。当时部分侦查人员认为,需要将整个传销网络的层级图打印出来,附在司法鉴定报告里面。这里就有一个很大的问题,几十万人的层级关系需要什么样子的纸张才能打印出来?即使打印出来了这样的层级图谁回去看?又有谁能看懂?

因此回到了最初的话题,电子数据只是基本的存证介质,哪怕是用纸张打印出来或者是用计算机电脑展示都只是一个展示媒介而已,由于电子数据的特殊性,计算机展示才更加科学、全面,更加有公信力。幸运的是当时笔者通过对传销数据库的算法逆向,写了一套通过计算机来展示层级图以及所有奖金分配个人收益的程序。该程序方便了办案人员对于海量数据的查询分析,最后也得到了检察官和法官的认可。


知否知否? 关于电子证据司法鉴定在侦查起诉阶段的使用经验


下面将实际情况做成问答形式,仅供各个办案部门参考。


■ 问:电子数据司法鉴定意见书由哪些部分构成?

■ 答:

电子数据司法鉴定意见书由纸质意见书和电子数据附件两部分构成。纸质意见书主要表述的是数据的提取过程以及提取数据汇总,电子数据附件为通过国家标准的电子数据提取方法提取的电子数据。


■ 问:附件如何保证其唯一性不被篡改?

■ 答:

因为数据的唯一性已经固定,可以直接通过计算机展示,必要的时候的时候可以由鉴定人出庭。如:某人微信记录就几十万条,也只能通过计算机直观展示。


■ 问:涉及到传销、网络赌博、电讯诈骗等数据库如何做鉴定?

■ 答:

在国家没有对电子证据出台司法解释的时候,通常都是用纸质打印的形式来展示。现在云电推出了获取国家专利的数据库司法鉴定平台,通过对数据库进行各种算法汇总,能够更加科学的展示数据库相关信息。


■ 问:电子证据现场如何提取?

■ 答:

收集、提取电子数据,应当由二名以上侦查人员进行。必要时,可以指派或者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在侦查人员主持下进行收集、提取电子数据。


■ 问:司法鉴定提取到的数据是否需要随案移交?

■ 答:

当然,司法鉴定意见书的最重要的一部分就是电子数据附件,然而如今很多办案单位偏向于纸质文件,对于电子数据有莫名的排斥,归根到底还是电子数据必须借助于电子设备查看,不如传统纸质文件直观。




©2024湖南云电司法鉴定所    湘ICP备18018636号       湘公网安备 43010402001336号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柏宁地王广场南栋518    0731-84163158